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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中級經濟師考試報考指南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
○ 考試科目
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注: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游、建筑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均為84分: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科目名稱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農業 |
02 |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商業 |
03 |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財政稅收 |
07 |
財務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金融 |
09 |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保險 |
10 |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運輸 |
水路 |
11 |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公路 |
12 |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鐵路 |
13 |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民航 |
14 |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人力資源 |
15 |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郵電 |
16 |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房地產 |
17 |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旅游 |
19 |
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建筑 |
21 |
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初級、中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注:根據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職發[1993]1號文件獲知
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經濟專業相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上述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注: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優路教育提供的以下信息僅供參考,目前,全國各地初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條件有所差異,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5-7月份(具體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 報名方法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各地人事考試網在線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網上繳費手續。(具體報名安排詳見當年當地相關文件。)
考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 準考證領取
經濟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一般在考前一個月左右開通,準考證打印時間詳情請及時關注網校相關信息發布。
○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一般設在每年11月,分在兩個半天進行,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2014年經濟師考試時間,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下午 |
2:00—— 4: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
11月2日 |
上午 |
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實務(高級)(北京地區)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題型、題量、分值、考試長度一覽表
專業名稱 |
考試科目
|
題型、題量(分值) |
考試長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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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合計 |
|||
單選 |
多選 |
案例 |
計算 |
案例 |
簡答 |
||||
經濟 |
經濟基礎(初、中級) |
70(70) |
35(70) |
|
|
|
|
105(140) |
2.5小時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60 (60) |
20(40) |
20(40) |
|
|
|
100(140) |
2.5小時 |
注:高級經濟師各地題型、題量要求有所不同,請以各地規定和要求為準。
○ 成績管理
經濟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一般在考后兩個月左右展開,2013年經濟師考試成績查詢已于2013年12月31日陸續開始,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科目考試。
○ 注冊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 考試教材及大綱
教材采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編寫的《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內含考試大綱),考生可在報名時到指定地點訂購。